对于律师工作的感悟:细节决定成败!每件案子没有大小之分,因为所有的程序基本上要走一遍的,而在当事人所提交的材料中,许多时候就在于自己能静下心细致的研究,往往有意外的收获,也是在这个时候可以将一个小案件办成精品。... 详细>>
律师姓名:刘国祥律师
电话号码:0572-5888111
手机号码:135672845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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执业证号:13305200910365533
执业律所:浙江求直律师事务所
联系地址:浙江省安吉县递铺镇苕溪路523号
我国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四十四条之规定,第五款规定,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、责令关闭、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前解散的,劳动合同终止。
根据该条之规定,若该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,分支机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。根据法律规定,该分支机构解散的,劳动合同自行终止。但是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的分支机构,其是受用人单位委托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,此种情况下,分支机构解散,用人单位仍然存续,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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